唐时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贞观二十三年(648),阿史那社尔讨龟兹时,遣子以驼马300匹馈军。龟兹平,阿史那社尔属下行军长史薛万备率50骑至其国,劝其入京师,遂与子叶护尉迟玷随赴长安。拜右骁卫大将军,
见“元恭”(228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西夏文译佛经。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版长卷,长260厘米,高17厘米。卷首有版画,为序文所叙故事分解图画。版画分4部分,每部分都有西夏文图解。图后有序文29行。序后为经文,每行12字上下。最后有发愿文3
船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省赫哲族地区。各地称呼不一,内有“赫真”和“奇楞”等方言差别,此为赫真(抚运县下八岔地区)语;奇楞(勒得利以上地区)语称“古录般”,意为“木板快马子船”。出现于本世纪
旧时西藏东部一隅的割据土酋。又作“甘南木王”、“呷纳木王”、“波密王”、“噶朗木第巴”。藏语音译,“噶朗木”意为“天”或“上”;“第巴”意为“酋长”、“头人”。相传吐蕃第八代王止贡赞普被其大臣所杀,赞
书名。亦名《天方性理图传》。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前后。包括本经(5章)和图传(5卷)两部分,图以著经之理,传以详图之义。乃合伊斯兰教一神论与中国儒家性理学说为一体,论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吉星神”或“三星神”。又称“乌什卡”。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崇敬它,仅次于天神。神偶以木制,为1大2小的3个木偶。大的高不足1尺(一说约1尺半
见“妫水”(1261页)。
清代蒙古诸盟之一。杜尔伯特部首领达赖台什及其弟保伊勒登等之裔。为四卫拉特之一。初隶准噶尔。乾隆十八年(1753),因准部封建主内讧,篡夺相寻,彼此自相残杀,其族台吉车凌、车凌乌巴什、车凌蒙克(号称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