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乌纥堤”(334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以元末明玉珍唐崖安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因战乱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覃忠孝招回土民,复置。清初,覃崇禹归附,受命准世袭。雍正十三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伊犁条约》、《圣彼得堡条约》。1878年(清光绪四年),清廷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崇厚在俄国胁迫下,与俄国签订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舆
契丹部落名。一作濒没。为※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一部落。遥辇氏是继※大贺氏后至契丹开国前最后一个部落联盟,相当于唐开元十八年(730)至后梁开平元年(907);刚组成时有八部,频没部为其一。有人以为该部
见“尕最”(582页)。
傣族土司名。亦称西双版纳宣慰使司。“车里”又作“彻里”、“车厘”。唐、宋时先后属南诏大理政权银生节度管辖。十二世纪傣族首领叭真统一各部,以景洪为中心建立“勐泐”政权,称“景龙金殿国”。元至元间(126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明代官名。明代以东北为边防重地,命重臣镇守。与派驻辽东监军的内臣及赞襄军务的都御史或提督,同为镇守辽东地方,职权重大的长官。三职是总管东北(辽东)地方军政专务的最高官员,洪武七年(1374)始置。全称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见“他鲁河”(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