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河卫
见“弗河卫”(670页)。
见“弗河卫”(670页)。
见“耶律璟”(1304页)。
见“和朔奴”(1446页)。
见“拓跋力微”(1359页)。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西夏汉文本《杂字》官位部中有载。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1328元朝官员。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之子。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平章政事,出任甘肃、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再任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见“萧耨斤”(2000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藏传佛教各教派寺院领袖人物普遍推行的一种独特的传承制度。10世纪后期,藏传佛教各教派兴起,其寺院领袖人物圆寂后,或依师徒传承,或依叔侄传承,以维护本教派及本寺院之延续。元世祖至元二十年(藏历水羊年,1
①(?—1238)蒙古国将领。又译塔察、搭察儿、答答儿。一名倴盏。许兀慎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忽从孙(一作子)。骁勇善战,充宿卫,侍成吉思汗。拖雷监国时期(1227—1229),受命与耶律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