碉房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的西路驿道。是大都至上都4条驿路之一。全程1095里。其线路从大都出发,途经大口(今海淀北境)、黄堠店、皂角(约今太平庄)、龙虎台、棒槌
见“阿细泼”(1212页)。
锡伯语音译。意为“村落”,引申为农村公社。古代锡伯人社会基层组织。每一“嘎善”都由不同的“哈拉”和“莫昆”构成。“哈拉”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莫昆”是“哈拉”在传至5、6代以后分衍出的氏族。而氏族则是若
北魏大臣。字仲才。河南洛阳人。先世为鲜卑土难氏,居于代。金明太守稚之子。早年师事王惠,涉猎文史。孝明帝元诩即位初年,兼侍御史。入台五日,时值正会,受命司神武门,秉公劾其妻从叔违禁,受嘉赉。历任国子助教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西山丹县南。西汉开河西,置番和县,属张掖郡,今霍城遗址疑为其县治。东汉初与卢水胡南迁,居青海湖周围。魏晋时称青海湖为卑禾羌海,即因其众居此而得名。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清代西藏错那宗在门隅地区所置的税务机构。19世纪中叶设置。藏语音译,意为“税务所”。设所有两:一为勒布贡日措的麻玛村,称“勒粗康”,主要管理邦金、达巴及不丹等地过往客商的税;二为棒拉口附近的肖站,称“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