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院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见“敌烈部”(1882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见“纥突邻部”(945页)。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基层军官。《百夷传》:“领一什者为昭准”,相当于什夫长。
清朝大臣。号喀喇巴图尔。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初于准噶尔司牧务。后罹罪,恐被绳于法,投附清廷。乾隆十五年(1750),擢为侍卫。继授札哈沁翼领。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及达瓦齐遁走格
?—165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博尔克氏。世居敖汉地方。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与梅勒章京明安达礼败敌马步军于三河。顺治元年(1644),与固山额真宜拜等入山海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司治今阿坝州理县杂谷脑。管辖藏民和今茂县曲谷(“后番”)、雅都(“新番”)、维城(“旧番”)等地羌民。相传其先世为吐蕃维州刺史悉坦谋。唐大和五年(831),
1885—1957辛亥革命志士。字青山。湖北谷城县人。回族。青年时,因家贫入新军,驻防陕西,任二标一营左队正目,后升什长。并参加秘密反清组织哥老会。1910年7月,西安光复前,参加在大雁塔召开的同盟会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27—1636年,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