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辽对贵族妇女的封号。亦作“迤逦免”。《辽史·国语解》作“夷离的”。契丹语音译,本意为“妃”或“夫人”。只有丈夫封为王的妇女才能获此封号。多出现在辽代中晚期的汉文墓志中。如太平七年(1027)的《耿知新
? —112东汉时先零羌别部首领。永初元年(107),西羌起义爆发,率所部与钟羌从陇西赛外攻入陇西郡(治今甘肃临洮),断陇道。次年冬,败征西校尉任尚军于平襄,势盛。自称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参狼,上郡、
论著。有关宋代南丹州民族考辨。1篇。元马端临(约1254—1323,字贵与,今江西平乐人,汉族)撰。内容据文献考证宋代活动于今广西南丹、河池、环江一带的南丹州居民的姓氏、民族、分布及其与中原王朝的关系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见“耶律佛顶”(1313页)。
见“阿史那忠”(1220页)。
参见“山哈”(118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
寺庙名。又写作温江多修持寺、温江多无比吉祥扬善寺。地处拉萨西南拉萨河东岸、聂塘对面。建于赞普赤祖德赞时。为赤祖德赞供奉其本尊的神殿。原寺高九层,飞檐九重,汉式歇山屋顶,装饰华美。系由于阗、泥婆罗(尼泊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