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员外郎、凉州知府等。五十八年(1793),官湖南衡永郴桂道。六十年,赴保靖等地抚辑苗众,以督饷功,赏戴花翎。
清末苗民反清斗争。1911年,在辛亥革命影响下,湘西苗民在同盟会员田应全(苗族)、开明绅商张伯春、沈宗嗣等组织下,以“兴汉倒满”为号召,发动苗族群众响应湖北武昌起义。同年十月中旬,决定攻凤凰厅(治今湖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金代女真语。“生铁”之意。生女真旧无铁,至景祖乌古鹖时,邻国始有人运甲胄至境内出售,乌古鹖倾赀财善价与之贸易,亦令昆弟族人皆购之,得铁既多,因用以修弓矢,备器械,兵势稍振,前后愿附者众。随着铁的输入,
蒙文书名。蒙古族著名文学家尹湛纳希撰。初不知作者有此著作。1983年5月发现。为作者亲笔手稿,用蒙文正楷字书写在麻纸上,长225公分,宽96公分,上署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十六日写毕。现藏内蒙古社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卓尼县。相传13世纪初此地建有一座宁玛派小寺。约元至元六年(1269),帝师八思巴赴京,途经此地,由其随行萨迦格西·希日益西改宁玛寺为萨迦派寺院。明永乐年间,※些地(系杨土司始祖)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僧官的机墈。设仲译钦布(大秘书)4名,均为四品僧官。初凡僧官的培养、任免、升调,皆由其拟具名单,呈请噶厦转呈达赖喇嘛或掌办商上事务者核准任用。乾隆五十六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为“喀什噶尔所属山川”。《西域水道记》作哈喇库勒。《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喀喇库里。即今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东北部帕米尔高原上的喀拉湖。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见“凡察”(1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