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义之
见“西阳蛮”(696页)。
见“西阳蛮”(696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即“叶什勒池”(539页)。
参见“方块壮字”(390页)。
前134—前86西汉大臣。匈奴※休屠王之子。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其父与昆邪王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所败,丧师惨重,并失匈奴“祭天金人”,恐单于治罪,谋降汉,后毁约,为昆邪王所杀,并其众降汉,与母、弟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
见“于越”(58页)。
以汇兑、存银和放银为业务的票店。也称票号、银号。过去银两使用要自己携带或委托镖局护送。票庄出现后,承办汇兑业务,使用银两者,不必携带,可通过票庄,将银两在甲地存入,凭汇票至乙地取用。办理银两存放,可以
清代协助参赞大臣或办事大臣办理事务的高级官员。从蒙古贝勒、贝子中选任。如库伦办事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科布多参赞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协助处理各种事务。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虎夫耶”、“胡夫耶”。系阿拉伯语,意为“隐藏”、“低念”,或称“低念派”。据说该派源于中亚的苏非派乃格什板顶耶,于康熙初年由一个被称为“阿印科”(维吾尔语“月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