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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八级官名,位于※“上位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北史》等记有※太大兄、※大兄、※小兄为二至四级官名)。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古郡名。北凉析※湟河郡地置。治黄川城,今青海省贵德阿什贡附近或其以西不远之地,以治所名郡。辖地相当今化隆与贵德交界地带。北魏时吐谷浑曾据有此地。后废。
即“乙失钵”(4页)。
见“述律哥图”(1348页)。
1239—1297元朝官员。亦名剌马丹。回回人。大名宣课提领迷儿阿里子。原居于阗(今新疆和田),元初随父入居中原。至元十三年(1276),监永州祁阳县(今湖南祁阳县),力阻元军杀县民,使13000余户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1753—1813清代蒙古族学者、诗人。本名运昌,字开文,号时帆。尝筑梧门书屋,故称梧门先生。乌尔济氏。内务府正黄旗人。7岁开始读书,12岁即作诗。18岁参加京兆试,未及第。乾隆四十四年(1779),
古地名。在今甘肃兰州北永登县小咸水东岸。有误以为在永登城西北,或说即大通河东岸之连城。《汉书·地理志》:“令居,涧水出西北塞外,至县西南,入郑伯津”。涧水即今永登县庄浪河东之小咸水,“涧”、“咸”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