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郎与娘美
侗族民间故事。相传清雍正(一说康熙)年间,贵州古州厅(今榕江县)东江地方的侗族姑娘娘美和邻近青年珠郎相爱,互订终身。为摆脱“姑舅表婚”的束缚和逼婚,双双逃至从江贯洞财主吴银宜家帮工。吴银宜垂涎娘美貌美,勾结款首陷害珠郎,以夺娘美为妾。娘美悲愤欲绝,智杀吴银宜,背着珠郎遗骸返回家乡。此故事在侗区广为流传,并以戏剧的形式演唱,家喻户晓。反映侗族人民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对恶势力永不低头的精神。
侗族民间故事。相传清雍正(一说康熙)年间,贵州古州厅(今榕江县)东江地方的侗族姑娘娘美和邻近青年珠郎相爱,互订终身。为摆脱“姑舅表婚”的束缚和逼婚,双双逃至从江贯洞财主吴银宜家帮工。吴银宜垂涎娘美貌美,勾结款首陷害珠郎,以夺娘美为妾。娘美悲愤欲绝,智杀吴银宜,背着珠郎遗骸返回家乡。此故事在侗区广为流传,并以戏剧的形式演唱,家喻户晓。反映侗族人民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对恶势力永不低头的精神。
春秋时期晋国与赤狄皋落氏之间的战争。春秋初,“狄之渠帅”皋落氏居于成周西北、晋都绛东南,即今山西垣曲县一带,与晋紧邻,威震晋都。晋献公在其宠妻骊姬的挑动下,于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将晋国军队分为上下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呼。西夏文中以“小”加“虫”字组成,表现了主持创制西夏文的统治者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治所在龙州(今四川平武)。初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二十年(1387)正月,改为龙州。二十二年(1389)九月,改为龙州军民千户所。二十八年(
即“索伦”(1829页)。
见“五溪”(262页)。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参见“暖铺”(2356页)。
见“撒麻耳干”(2495页)。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喇嘛僧。汉籍文献又称阿拉木札木巴呼图克图、盆苏克丹津阿拉木札木巴。因精通经教,在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备受尊崇,常参与议决大事。曾受派至北京向清纳贡。有属众2700余户。衣钵传至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