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草杆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伊第尔河源。东至呼雅克图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乌逊珠尔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次旗界,南至雪山接本部中后旗界,北至桑图陀罗海。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札萨克额墨根,初隶贝
见“缚喝”(2416页)。
?—1226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献宗时(1223—1225)任甘州(今甘肃张掖)副将。乾定三年(1225)六月,蒙古成吉思汗率军攻西夏,兵围甘州,蒙古将察罕射书并遣使招谕甘州守将,以其父曲也怯律欲降
1308—1350元朝大臣。字彦卿。蒙古克烈氏。居大都(今北京),元统元年(1333),授燕南宪佥,累迁翰林直学士、吏部尚书、浙东廉访使,改大都路达鲁花赤。至正五年(1345),奉命巡抚江南湖广道,纠
见“也古”(140页)。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见“特健俟斤”(1874页)。
?—688唐代吐谷浑可汗。又作诺贺钵、诺遏钵、诺褐拔等。慕容氏。※慕容顺子。初受封燕王。唐贞观九年(635),父为臣下所杀后,嗣立。因年幼,大臣争权,国中大乱,获唐兵部尚书侯君集兵援,始平乱。次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