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勒
见“敕勒”(1983页)。
见“敕勒”(1983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斡尼则啰”。属次等司,掌宫城出入。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18案头。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古尔万户、古尔摩哇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
藏语音译,即“涅巴会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由四大“涅巴”(管家)组成,设常任秘书“涅仲”一名,“仲衣”(管缮写、记录、档案者)一名、“东泽”(管投递公文、执行刑法等之人)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1644明末农民起义军首领。别号“老回回”。陕西绥德人。回族。曾为边兵。崇祯元年(1628),率当地回、汉民起义,与高迎祥等同被推为十首领。转战于陕西北部和甘肃东部,众至数万,被誉为“坚甲铁骑”。
姓萧,小字卓真。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四世祖母,肃祖※耶律耨里思妻。生四子:洽昚、萨剌德、葛剌、洽礼。次子萨剌德为阿保机曾祖父,即懿祖。天祚帝乾统三年(1103)追尊是号。
藏语音译,意为“翼”。唐代吐蕃军政建制。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各如有固定辖区、人口、军队。时吐蕃分为“五如”: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前四者
见“热西丁”(1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