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清朝大臣。满族,正蓝族人。初由监生挑取誊录,议叙笔帖式,历任昌陵礼部员外郎、理藩院郎中。嘉庆十七年(1812),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南城。十八年,转京畿道监察御史,因拿获协助天理教进攻紫
清代西藏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西藏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藏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西藏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和驻藏大臣协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管理。
见“康佐苗”(2101页)。
※“单于”的全称(1521页)。
元朝大臣。蒙古克烈部人,土别燕氏。都元帅※土薛之子。初侍忽必烈于潜邸,任宿卫,为博尔赤(司膳)。世祖中统二年(1261),随汗征叛王阿里不哥,掌右翼,大败叛军于昔木土脑儿(今蒙古国苏赫巴托省南部)。四
金宗室、大臣。本名讹出。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子。大定二十五年(1185),加开府仪同三司。二十七年,封薛王。翌年,授秘书监。二十九年,进判秘书监,封沈王。明昌元年(1190),授山东东路把鲁古必剌猛
金朝始兴之地,亦为金朝别称。金先祖绥可徙居安出虎水上源,至阿骨打以此水一带为基地兴起建国。安出虎,女真语意为“金”,金人以世居安出虎水之源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境内阿什河上游大、小海沟)故以金为国号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1648清初蒙古乌喇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色棱第五子。崇德三年(1638),随清军征喀尔喀。四年,从征明锦州、松山。七年,叙功受赏赐。同年冬,遣兵从征明蓟州(
?—1533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叶尔羌汗国开国元勋。曾在※东察合台汗国※马合木汗宫廷供职,受排挤,去费尔干,投※月即别。1511年,乘月即别※昔班尼汗去世,占据费尔干,惧月即别反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