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利延
见“慕利延”(2434页)。
见“慕利延”(2434页)。
?—1791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努喇丽汗。初为苏勒坦,曾受命驻扎希瓦。乾隆十四年(1749),受命袭汗位。二十七年(1762),遣使向清朝政府奉表贡,示归服。三十六年(1771)春,在沙俄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
见“比粟”(189页)。
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亦称吉雪第巴。前藏吉雪地区大贵族之一。拥有武装,支持各地黄教徒反对藏巴汗。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藏巴汗击败,哲蚌寺、色拉寺僧众亦遭杀害。崇祯十五年(1642),与五世达赖
见“脱脱不花”(2082页)。
即“广慧寺”(132页)。
①即“丘除车林鞮单于”(593页)。 ②即“耶律苏”(1301页)。
见“卜寨”(18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克埒穆尔齐”。《元史语解》释为“通事”,即译员。蒙古征服各地,与各国、各族交往日增,言谈和相互联系多借助怯里马赤。元代除中书省掾属中置怯里马赤4人外,各部、院、监、寺、司等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