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班子中
见“沙班”(1125页)。
见“沙班”(112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
参见“桑昂曲宗”(1965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朝廷命西平侯沐英率陕西属卫军士城岷州,置岷州卫镇其地。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陕西都司。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军民指挥使司。
即“灭塔哈”(501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收获节”。傈僳族传统节日之一。每年夏历十月份当稻谷、玉米等农作物收获后举行。届时,家家户户用新收获的粮食做成各种主、副食,并酿一坛新米酒,杀鸡宰猪,以庆贺一年的丰收、祭奠故去的亲人、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见“按赤带”(1622页)。
见“养育兵”(1765页)。
即相扑。参见“布库”(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