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木儿·塔阳古
见“塔阳古”(2157页)。
见“塔阳古”(2157页)。
见“察剌秃山卫”(2477页)、“者剌秃卫”(1349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官名。三国魏咸熙元年(264)始置。司马昭以山涛为此官镇邺(今河北临漳县)。唐开元中各节度使府皆置此官,掌军政,权任甚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设此官。雍熙二年(985)李继迁占银州,预署官职时仍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又作桑扎布、三扎布、三济扎布。※阿玉奇汗第三子。初随父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至四十一年(1701—1702),因与父不睦,率属户1万余人投准噶尔部首领策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域水道记》作鸿和图淖尔,蒙古语“铃湖”之意。又称斋(宰)桑淖尔,即今斋桑泊。原属中国,19世纪下半叶被沙俄并吞。
见“代本”(569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墨尔根岱青四世孙茂海长子。雍正九年(1731),因受大策凌敦多布蛊惑,随父逃奔准噶尔,驻牧于特穆尔图淖尔一带。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偕弟※密什克多尔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