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霍加
见“杭霍卓”(1299页)。
见“杭霍卓”(1299页)。
见“格桑嘉措”(180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
清代挑选八旗女子以配※宗室之人的制度。原制:3年挑选1次,满洲、蒙古中护军、领催以上,汉军中笔帖式、骁骑校以上之女,年及13者皆与选;驻防和外任官员应选之女,令于限期内送京;皇后、妃嫔之妹及侄女,另行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伍弥特氏。嘉庆元年(1796),以健锐营前锋、蓝翎长随军镇压白莲教起义。五年(1800),升前锋校。六年,赴台湾镇压起义,升前锋参领,从破滑县。二十二年(1817)
佤语音译,意为“老人”。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头人的泛称。又称“函永”(管理寨子的人)和“函痕”(能说会道善于办事的人)。通常是选举产生,由办事公道,能说会道的人充当。各个村寨头人视村寨的大小,多少不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藏语音译,又称“本芒哦协”,原意为“官民相识”。解放前西藏藏北牧业区一种内差名称。约始于1945年。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支差组的首户)、“达宝”(支差组的次等户)、中等户、中下等户及下
①(?—185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莫勒哲哷氏。初黑龙江驻防,道光六年(1826),以骁骑校随钦差大臣长龄出师回疆。次年,复阿瓦巴特,赏戴花翎。十年,率兵至安集延防守。二十一年(1841),坐失
1248—1310元朝大臣、画家、诗人。字敬彦、号房山。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占籍大同,后居燕京(今北京)房山。幼承家教,勤于攻读。元世祖至元十年(1275),补工部令史,翌年入掾中书,迁授户部主事。二
①见“鄂尔多斯万户”(2055页)。②见“满都赉阿固勒呼”(23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