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龙关
参见“八关”(22页)。
参见“八关”(22页)。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
见“坎城”(959页)。
位于今新疆民丰县北尼雅河下游地区。为西汉精绝国故址,后属西域都护府,东汉初属鄯善。遗址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房舍废墟分布于干涸的尼雅河两岸,无城垣。20世纪初,曾遭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多次盗
即“苦叉”(1330页)。
见“李存勖”(1030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见“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
见“阿拍”(1193页)。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