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元末广西瑶民起义首领。广西贺州(治今广西贺县)人。瑶族。元统二年(1334),在贺州一带号召广大瑶民武装反抗元朝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剥削,“据其山险,连绵数百里”,使官军无从措办,并率义军先后攻占和袭击广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萨满教神祗之一。今内蒙古阿荣旗境内的鄂温克人旧时供奉。民间认为它与娘娘神等作祟会使人头痛发热,得急病,故萨满及每户都供祭它。
云南思茅、普洱等地拉祜、傣等族茶农反对封建剥削的斗争。清代,思茅为普洱茶六大茶山的产销集散地。雍正七年(1729),官府在此设总茶站平价收购,强令西双版纳、思茅、普洱,以至临沧等地茶农不分远近均运此销
见“乌雅束”(337页)。
西夏职官名。掌文字。夏毅宗奲都六年(1062)始设,与中等司等位。夏仁宗天盛十三年(1161)立翰林学士院,以著名文人王佥、焦景颜等为学士。后也仿宋制设观文殿大学士、徽猷阁学士等。又分番学士、汉学士。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
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①亦作“迪古迺”。金代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来”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海陵王※完颜亮本名迪古乃。 ②即“完颜忠”(1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