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下峒长官司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司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贵任下峒长官。嘉靖间(1522—1566),长官向国用奉调从征倭寇有功。康熙二年(1663)。长官向日葵降清,授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长官向良佐被迫纳土,辖地并入桑植县。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司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贵任下峒长官。嘉靖间(1522—1566),长官向国用奉调从征倭寇有功。康熙二年(1663)。长官向日葵降清,授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长官向良佐被迫纳土,辖地并入桑植县。
书名。明巡按御史李辅撰。6卷。他认为旧《辽东志》舛讹脱落甚多,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行重编,越六月而成书。全书分19篇,即图考志、沿革志、山川志、赋役志、边防志、兵政志、马政志、职官志、选举志、
见“永宁起义”(638页)。
即“诺曷钵”(1954页)。
见“哥力各台吉”(1836页)。
即“水达达”(424页)。
参见“其拉”(1349页)。
见“唐努乌梁海”(1925页)。
见“大司农司”(92页)。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
旗地红册内所载的余地。清代诸如存留、丈余、旗退、绝户等项旗地的总称。入关初以圈地分给旗人而尚有存留,八旗、内务府等机构陆续清丈出来的余地,丁缺之户退交公中之地,驻防旗人交出在京所受之地,户绝而又无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