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见“披发”(1376页)。
唐代佛教译经师。又称提云陀若那。原籍于阗。学贯大小乘经教。武则天永昌元年(689)致长安(今陕西西安)。住于魏国东寺,先后译出《华严经》分品及《法界无差别论》等经。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外以西,至五原阴山一带的敕勒部落,称西部敕勒。主要集中于
中俄签订的第一个界约。即《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亦称《黑龙江界约》,习称《尼布楚条约》。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政府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与沙俄首席全权大使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
亦称祭青海神、祭西海神。旧时中央政府及青海地区蒙、藏、汉等族对青海湖水神每年定期举行的祭祀。青海湖水神传说,古已有之。最初见于载籍的为唐天宝十年(751),玄宗封青海神为“广润公”。宋庆历元年(104
1633—168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之弟。据《泐史》载,康熙八年(1669),兄卒,侄刀糯勐袭职,以年幼,曾受清廷命代理司务。二十年(1681)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民国年间彝、汉民众反抗法国不法传教士事件。1931—1933年间,法国传教士、四川马边县天主教司铎密龙(汉名谢纯爱)在挂灯坪一带以传教为名,肆意欺压、剥削当地彝、汉民众,并企图占据大片山林和河流,开办
见“马湖蛮”(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