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①清朝将领。索伦人。姓乌札氏。隶布特哈正红旗。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领催从征廓尔喀,因作战勇敢赏花翎。嘉庆元年(1796),从副都统乌尔图那逊,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义,赐号廓尔察巴图鲁。道光十三年(
金末将领。女真族。徒单氏。宣宗贞祐四年(1216),以孟州(今河南孟县)经略使率军5千,由便道济河趋关、陕,抵御蒙古军。天兴元年(1232),为关陕总帅,便宜行事。为点检,与御史大夫完颜合周再括京城粟
契丹民族节日。一作悉达太子生辰。随着契丹民族强大,领土延展,佛教在境内广泛传播,以致几代皇帝佞佛,每年四月八日(一作二月八日)举行迎佛,庆佛生日。是时,京府及诸州,各用木雕悉达太子(即释迦牟尼)像1尊
见“费雅喀”(1771页)。
先秦时对居于今山东东部、淮河中下游江苏、安徽一带诸夷的泛称。《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阴夷。”《论语》、《春秋左传》、《竹书纪年》、《越绝书》
见“虎尔哈部”(1385页)。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
主要分布在新疆伊犁河流域,以昭苏、特克斯、尼勒克、新源、伊宁、察布查尔、霍城等县为最多。墓群分布地域大致相当于乌孙故地。1961年开始发掘。以昭苏县下台山口和萨勒卧堡(即萨尔霍布)附近最为集中,约有2
位于今新疆民丰县北尼雅河下游地区。为西汉精绝国故址,后属西域都护府,东汉初属鄯善。遗址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房舍废墟分布于干涸的尼雅河两岸,无城垣。20世纪初,曾遭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多次盗
珞巴族对调解人的称谓。又作根东、格杭杜、布胡特。一般自然形成,亦有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阅历资深、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或少数女性充任。调解村寨或氏族内外的纠纷,受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