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古郡名。北凉析※湟河郡地置。治黄川城,今青海省贵德阿什贡附近或其以西不远之地,以治所名郡。辖地相当今化隆与贵德交界地带。北魏时吐谷浑曾据有此地。后废。
?—744唐代后突厥可汗。阿史那氏。左厢(左杀)判阙特勤之子。唐天宝元年(742),骨咄禄叶护被拔悉密阿史那施等攻杀后,被突厥余众拥立为可汗,以子葛腊哆为西杀。拒唐玄宗使尹招倩劝诱,拒绝内附。后惧唐朔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清代蒙古地区台站道之一。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与沙俄划分外蒙古北部边境后,为巡查恰克图卡伦和监督中俄贸易置。由库伦经库依、布尔噶勒、博罗诺尔、呼齐干、他沙尔、伯特格、勒莫格特依、库特勒那尔苏、噶
见“把汉比吉”(1062页)。
?—1635清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曼精氏。世居喀尔喀地方。初仕明任守备官。天命六年(1621),率35人降后金。七年,随军征明,克广宁城。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连败锦州城、宁远城,皆
见“蒙古杖鼓”(2332页)。
古地名。秦孝文王时,李冰为蜀守(前256—前250),为修治水利,“乃至湔氐”,从水上立祀三所。后设湔氐道。西汉时属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为十三氐道之一。位于岷山以东岷江发源处,今为四川松潘地。秦汉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抢妻”。景颇族过去盛行的一种古老缔婚方式。解放前云南某些少数民族仍保留这种习俗。抢婚必须先卜卦,如男方看中某个姑娘,便设法接近她,偷取她身上一件东西,诸如纺轮、挂袋、头帕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