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撚兀典
金末大臣。又作抹撚阿典。女真族。抹撚氏。天兴二年(1233)正月,以点检侍行帐中,请哀宗登舟奔归德(今河南商丘市南)。六月,徐州行省完颜忽斜虎入朝,代行省事。不久,调回,权参政,与签枢密院事娄室行省事于息州(今河南息县)。奉命领西山帅臣范真等所进马千余匹。八月,赴息州,密遣忠孝军百余骑袭宋兵于中渡店,斩获甚众。
金末大臣。又作抹撚阿典。女真族。抹撚氏。天兴二年(1233)正月,以点检侍行帐中,请哀宗登舟奔归德(今河南商丘市南)。六月,徐州行省完颜忽斜虎入朝,代行省事。不久,调回,权参政,与签枢密院事娄室行省事于息州(今河南息县)。奉命领西山帅臣范真等所进马千余匹。八月,赴息州,密遣忠孝军百余骑袭宋兵于中渡店,斩获甚众。
即“贵赤”(1654页)。
即“主儿勤”(620页)。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见“辉特南旗”(2201页)。
即“王宪章”(21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宴会时,宰杀牲畜、备办果品和菜馔等事务。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蒙古部名。一称青海厄鲁特。清代青海和硕特、土尔扈特、绰罗斯、辉特4部总称。4部分牧而处,共28札萨克。其中和硕特部人最多,有21札萨克,土尔扈特部4札萨克,绰罗斯2札萨克,辉特部1札萨克。初不设盟,无
见“夜落纥”(1497页)。
?—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哈达纳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任实录馆总纂官,上书房行走。八年,擢礼部右侍郎,实录馆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