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捕户
见“猎户”(2077页)。
见“猎户”(2077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格濮。他称阿哲。原为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弥勒、开远、易门、通海、双柏、华宁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1918—1968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三十三世孙,札萨克※官布札布之子。信奉佛教。继承王位时,其叔父之子阿拉木斯贝子,于北京雇用三百人组成武装,回敖汉旗王府,以武力
明代在广东部分瑶族地区设置的瑶族土兵。成化年间(1465—1487),高州知府孔镛立为了加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奏立。茂名县有580名,电白县有898名,信宜县有277名。化州有524名,石城县有497名
契丹族一种独特捕鱼方法。非为中原之垂钓。以宋人程大昌《演繁录》所记最详,云:“其钩是鱼也,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
1685—1756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章佳氏。字仲和、立恒、恒严。康熙进士。五十七年(1718),擢内阁学士。六十一年(1722),擢兵部右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充纂修圣祖实录副总裁。雍正元年(1
※西羌的一支。居湟水流域。东汉章和元年(87),与烧何、当煎等羌解仇交质结盟,因护羌校尉张纡毒杀烧当羌首领迷吾,起兵支援迷吾子迷唐讨伐复仇。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爆发,积极参加。元初四年(11
见“招讨使”(1375页)。
?—566南北朝时期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荆州(今湖北江陵)人。西魏恭帝二年(555),乘蛮帅向镇侯等诸蛮族叛西魏附南梁之机,率众攻陷信州(治今四川奉节县东白帝)。北周武成(559—560)初
见“潢河”(2464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