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敦卫
见“扎童卫”(193页)。
见“扎童卫”(193页)。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见“匋钪冷”(1491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萨满教神灵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衙门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它包括12种神祗,旧时只有少数在官府当差的鄂伦春人供奉。传说过去有个当差的鄂伦春人生病,请萨满看,认为是触犯了此神,供祭后病即愈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
※喀喇汗王朝汗族。阿里阿尔斯兰汗之子。“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地位比汗低一级。领地为费尔干地区,首府在乌兹干。999年率军进攻布哈拉(今中亚不花拉),灭萨曼王朝,俘末代国王阿布都·马利克,将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