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圈头
旧时裕固族部落组织中的职称。亦称大圈头。肃南县康乐地区称为辅帮。为协助※头目处理本部落日常行政事务的总管家。由头目委派近亲或大户(牧主及富牧)充任,一般任期1年或3年,可以连任。有一定封建特权,代表头目裁判诉讼、调解和处理草场纠纷,摊派官马、官羊、官毛、官皮子等苛捐杂税,分派牧民服无偿劳役等。
旧时裕固族部落组织中的职称。亦称大圈头。肃南县康乐地区称为辅帮。为协助※头目处理本部落日常行政事务的总管家。由头目委派近亲或大户(牧主及富牧)充任,一般任期1年或3年,可以连任。有一定封建特权,代表头目裁判诉讼、调解和处理草场纠纷,摊派官马、官羊、官毛、官皮子等苛捐杂税,分派牧民服无偿劳役等。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
即“亡人斋”(135页)。
①见“耶律屋质”(1317页)。 ②见“耶律洼”(1303页)。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伊什罕伯克或伊沙噶伯克相似。为副※阿尔钦。职司处理审讯案件。官秩一般为六品。由喀什道台任免。1926年废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
即内蒙古呼和浩特郊区廿家子村古城。城址四面环山,北临大黑河,城西3里出谷口,即是呼和浩特市以东的平原起点。从地理位置看,是一个军事要地。城址除北墙被河水冲掉外,大部分墙保留在地面上约4—5米。城分内外
见“都掌蛮”(1816页)。
见“诺雷部”(1953页)。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