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措丹巴
清代德格地区高僧。藏族。为德格土司丹巴泽仁之子。曾赴西藏萨迦寺学经典,返回后任德格寺寺主,完成印经院之全部工程。乾隆十一年(1745),以瞻对土司屡劫掠邻部,奉命率属下各部协助清军进剿。事平,乾隆帝特将瓦述长坦部落赏德格土司,并封其承袭宣慰使职。自此,德格与西藏关系密切。后被西藏噶厦政府邀赴拉萨、卒于该处。
清代德格地区高僧。藏族。为德格土司丹巴泽仁之子。曾赴西藏萨迦寺学经典,返回后任德格寺寺主,完成印经院之全部工程。乾隆十一年(1745),以瞻对土司屡劫掠邻部,奉命率属下各部协助清军进剿。事平,乾隆帝特将瓦述长坦部落赏德格土司,并封其承袭宣慰使职。自此,德格与西藏关系密切。后被西藏噶厦政府邀赴拉萨、卒于该处。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见“忽剌温”(1488页)。
见“王政”(202页)。
见“噶举派”(2500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一说为都儿鲁斤诸部之一。又作朵儿边、朵鲁班、秃鲁班、度礼班、都鲁班。由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的伯父都哇锁豁儿4个儿子之后裔组成。蒙古语称“四”作“朵儿班”,因系四子之后,故名。游
见“拜唐阿”(1664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