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清末新疆地方官员。原为游牧于帕米尔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中心由郎库里移至木尔加木后,与千户长沙依木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
古西域国名。为北匈奴西迁过程中留在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北之部众所建立。至南北朝时已有地数千里,人口20余万。凉州人犹称之为“单于王”。风俗语言与高车同。剪发齐眉,以醍醐涂之,日三澡漱,然后饮食。其南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
一作赵尕尔。土族第一代赵土司。甘肃岷州(治今甘肃岷县)人。族别待定。元招藏万户。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朝,以功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1000余人。居地在今乐都县胜番沟
见“元俟折部”(239页)。
?—1258西辽人。起儿漫首任忽都鲁汗※八刺黑侄。后随八剌黑投蒙古。1235年,叔卒,自袭其职。以蒙古国窝阔台汗(太宗)令八剌黑子鲁克那丁袭职,奉诏入朝任职。1251年,蒙哥汗(宪宗)即位,受委任为起
①金海陵王加给金熙宗侮辱性的称号。皇统九年末(1150年初),海陵王完颜亮杀熙宗完颜亶,自立为帝,降封亶为东昏王。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率兵攻宋,十一月在扬州被部将耶律元宜等刺杀。世宗大定初,追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谥号。见“祐世隆”(1766页)。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