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古田大功碑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见“元宝炬”(237页)。
描写壮族风俗的诗篇。5首。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一说明桑悦(字民,江苏常熟人)撰。内容专载柳州壮族风俗习惯:其一写壮族青年男女抛绣球、鸡卜、传木刻;其二写
古族名。即“回纥”(780页)。
见“完颜宗辅”(1157页)。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
清代八旗武科考试名目。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国家庆典为恩科。考中者称武举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始,雍正元年(1723)准八旗满洲应试,十二年(1734)停试。嘉庆十八年(1813)恢复,准
西域古国名。今新疆英吉沙一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125,口670,兵350。居民从事游牧,少谷,寄田疏勒、莎车。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三国时为疏勒所并。南北朝时属&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母胎订婚”。类似内地的指腹婚。据说此种形式渊源于玛纳斯。一般发生于关系较好的家族或亲戚之间,希望亲上加亲。婚配概由父母及氏族首领包办。解放后渐被淘汰。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见“左都督”(4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