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觉拉康
见“帕拉哇”(1399页)。
见“帕拉哇”(1399页)。
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花婆节。流行于壮语北部方言区。每年夏历二月初二为“圣母”诞辰,故以是日为“圣母节”。相传百越首领※冼夫人(约512—602)死后,岭南越人后裔共奉之为“圣母”,视若神灵,相沿至今
即“玛纳斯”(952页)。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初拜中垒将军,封桂林王。后燕建兴七年(392),从慕容垂败翟钊,迫钊走长子(今山西长子南)。南燕建平五年(404),奉慕容德命,充前锋随大都督慕容钟征桓玄,旋以德
见“法因河卫”(150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和通吉卫。永乐七年(1409)九月,禾屯吉河等处女真首领粉甫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失里木卫同时设立,命粉甫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九年(1411),卫指挥不颜帖木耳奏
?—1213金大臣。本名雄名。女真族。乌古论氏。节度使元忠子。大定八年(1168),娶海陵王女为妻。妻卒,二十一年(1181),继娶完颜允恭女广平郡主。历仕宫卫,二十六年(1186),授同知澄州军州事
见“脱脱不花”(2082页)。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河流名。辽称按出河。发源于内蒙古巴林旗之巴颜五兰峰,东南流,会布雅乃河及牯尔图河,东流入阿噜科尔沁旗界,东南流入达尔罕旗界,没于沙地。清代迄今,沿河为巴林、阿鲁科尔沁、达尔罕等旗游牧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