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济吉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大翁”(77页)。
?—1736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1723),从征阿尔加囊有功,翌年,从征卓子山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
南北朝时蔡阳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泛称※荆蛮,汉代称※武陵蛮。乃※巴和※槃瓠蛮之后裔。分布在今湖北省襄樊市东北。西魏大统五年(539),蛮王鲁超明内属,魏文帝以其为南雍州刺史,世袭其爵。十一
?—408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代王拓跋什翼犍时,年13,选为内侍。后从拓跋珪投奔独孤及贺兰部,常侍左右。登国(386—396)初,为大将,从征匈奴独孤部刘显及库莫奚、贺兰部,俱有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
即“倭赤”(1888页)。
指※呼尔答部、※瓦尔喀、※窝集三部,故名。包括“野人女真”、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境域南至吉林敦化、汪清等地,北达乌札拉(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西连依兰,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
蒙古语,意为“夺福禄”。肃北蒙古族的婚礼旧俗。男方迎新娘的人到女方家要唱迎亲歌,然后用镶有太阳图案的兰色帷帘为前导,引新娘绕蒙古包三周后,始离开娘家。当新娘的马队起程,新娘的父亲高声朗诵祝词,不断呼唤
土族语音译,又译察汗蒙古尔,意为“白蒙古”。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