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僧额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赐号裴礼巴图鲁。十一年(1806),扈从帝狩木兰。十三年,擢察哈尔副都统。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赐号裴礼巴图鲁。十一年(1806),扈从帝狩木兰。十三年,擢察哈尔副都统。
①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乌珠留若鞮单于子,※稽留昆与※方之同母兄。任匈奴左日逐王。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单于侍子方还归匈奴后,复受遣与妇入侍汉,保持与汉和好关系。 ②元代农村基层行政设施。参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达稽部为峭落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见“洛桑丹白旺秀”(1735页)。
见“额尔德尼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2538页)。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亦称亚东总管。原为一个商务总管,后兼理民政,驻下司马,辖上、下亚东和帕里宗。亚东商务总管成立前,上、下亚东属帕里宗宗本管辖。设四品俗官,征收出入藏印货物税,并办理
1625—1701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