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书名。元郑元祐撰。12卷。作者字明德,遂昌(今浙江遂昌县)人,流寓平江(治今江苏吴县)凡40年,因以“侨吴”名集。此集乃明弘治九年(1496)张习并元祐《遂昌山人集》、《侨吴集》二集,重加编订而成,内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苗族传统舞蹈之一。源于祭祀祖先时所跳的一种舞蹈。“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为鼓。使妇人之美者跳而击之。”(《苗防备览》)。有单人、双人舞之分。单人舞时也另由一人击鼓腰打着拍节,一人则边舞边击鼓。鼓之大小
1177—1224蒙古国将领。字君宝。本姓耶律氏。契丹族。善骑射,武力超人,貌黑,人称“哈喇元帅”。祖世为辽代望族,金世宗大定(1161—1189)初年,因避移剌窝斡兵事,徙辽西,更姓王,遂为义州开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霞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前苏联滨海边区绥芬河支流格尔兹纳亚河流域。
见“诸抹”(1951页)。
?—154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的使臣。蒙古族。嘉靖二十年(1541),奉俺答汗命,与石天爵至大同,要求通贡互市,经边臣上奏,被明世宗拒绝,并被无理扣留。在俺答汗强烈要求下,石天爵被释放,而
即“鹿棋”(2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