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狄”(1103页)。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清代刻书家。又名袁二,字景初。江宁府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约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经商为业,曾在湖北汉口开裕兴帽店,承继祖、父之志,业余以刊刻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为己任。乾隆四十三年(17
?—187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作尼牙斯。原为叶尔羌(今莎车)阿奇木伯克。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起兵,为库车义军首领热西丁和卓和当地回族联军所败。遂向阿古柏求援,谋夺叶尔羌回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
见“八关”(22页)。
彝语音译。意为由主子配婚安家后的奴隶。解放前,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对瓦加(阿加)的称呼。此等级,每逢年节及主子家有婚丧喜庆等事,每户必须给主子交纳半个猪头及酒、鸡、牛、羊、布之类(牛是几户
①古族名。今乌兹别克族在元、明时的译称。13世纪初居里海附近。语言属突厥语族,其体质为突厥、蒙古、伊兰三种血统的混合。14世纪上半期钦察汗国(金帐汗国)月即别汗(1313—1341年在位)统治时期,国
1592—1634明代蒙古末代可汗。又作陵丹巴图尔台吉、灵丹、民旦等,号库图克图汗,明朝人译作虎墩兔憨。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八世孙,※布延彻辰汗长孙。万历三十一年(1603),祖父卒,因其父莽和克台
赫哲族对渔猎头人的称谓。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进行集体捕渔或狩猎,由参加者推出一名年长、辈份大、公正、有捕渔或狩猎经验、威望高的人领导一切事宜,俗称“把头”,赫哲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