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哈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皮大衣。因以狍皮制作,故又名“狍皮大哈”。流行于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冬季长毛狍皮制。鄂伦春人过去不穿长大衣,本世纪初交换发展后,专为出售邻近民族制作。爱辉县地区鄂伦春人,每家一年做3~5件交换所需粮食、布衣等物品。赫哲人有穿狍皮大哈的传统,称※卡日其卡”。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皮大衣。因以狍皮制作,故又名“狍皮大哈”。流行于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冬季长毛狍皮制。鄂伦春人过去不穿长大衣,本世纪初交换发展后,专为出售邻近民族制作。爱辉县地区鄂伦春人,每家一年做3~5件交换所需粮食、布衣等物品。赫哲人有穿狍皮大哈的传统,称※卡日其卡”。
544—579北周大臣。字胡王(一作胡三)。※宇文深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性沉正,好直言。武成元年(559),任宗师上士。次年,宇文邕即位,以少与邕同学,入为右侍上士。天和三年(568)
旧行政区域名。1929年10月以阿拉善额鲁特旗内已开垦之土地析置,相当于县一级政权,隶属宁夏省。
见“八儿思阔”(26页)。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亦作阿歹·卜六。养罕王(一说又称小列秃王)之子。有的汉文史籍也称其为小列秃王。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驻牧哈密北把思阔(巴里坤)之地。弘治八年(1495)七月,父死后,袭太师位。十一月,遣
即“张彤柱”(1179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代置,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清初,以安抚使向国泰归附,令世袭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即“沙卑城”(1128页)。
参见“江卡”(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