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牙赤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蒙古语“塔里牙惕”意为“田禾”,“赤”意为“司事人”,《华夷译语》释为“农人”,即“种田人”。指皇室、诸王位下所属种田户及掌管田务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大斡耳朵位下等即设此职。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蒙古语“塔里牙惕”意为“田禾”,“赤”意为“司事人”,《华夷译语》释为“农人”,即“种田人”。指皇室、诸王位下所属种田户及掌管田务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大斡耳朵位下等即设此职。
见“钦定皇舆西域图志”(1670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雍正六年(1728),由颇罗鼐保奏,授噶伦。乾隆九年(1744),因办理准噶尔部入藏熬茶(礼佛)有功,赏札萨克头等台吉。十六年(1751),于各要隘处派兵严防准噶尔。次年,
用狍子头皮制作的帽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狩猎用帽,分别称※“梅塔阿功”、※灭塔哈”、※“阔日布恩出”。制作不尽相同,详见各条。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毫兀真女姑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石烈。“女姑”,又译作“女古”,《辽史·国语解》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参见“冬”(58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居州境外(地在今甘肃临潭)。成化十八年(1482),其首领札石革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织、钞有差。后,其首领、僧人于弘治七年(1494)派族人俺奔、十一年(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