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黑勒威勒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创设,清太宗皇太极相沿。王士祯《池北偶谈》:“顺治中,百官罚俸者,有土黑勒威勒之名;康熙中,尚沿旧制,未久停止”。罚俸有轻有重,轻者一次罚年俸银十分之一,重者则罚俸一年,甚至二年。一说,原义即“定罪”;兵差无年俸可罚,尚应包括“鞭责”等轻判在内。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创设,清太宗皇太极相沿。王士祯《池北偶谈》:“顺治中,百官罚俸者,有土黑勒威勒之名;康熙中,尚沿旧制,未久停止”。罚俸有轻有重,轻者一次罚年俸银十分之一,重者则罚俸一年,甚至二年。一说,原义即“定罪”;兵差无年俸可罚,尚应包括“鞭责”等轻判在内。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倅贰之职。”意为“副职”。太祖阿骨打时始置。《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宣、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抗日救国组织。1938年3月18日,冀中十余县“回民抗日救国会”代表及冀中军区回民总队代表,在河北省任邱县举行的冀中区第一次回民代表大会上决议成立。刘文正、马玉槐等13人为执行委员
传记名。元欧阳玄(1273—1358)撰。玄字原功,号圭斋。浏阳人,延祐进士,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参与修辽、金、宋史,为总裁官。记述偰氏的族属、兴起及元代的政绩。偰氏以居和林城(今蒙古哈尔和林)北之偰
见“余覩之叛”(1100页)。
元曲家。又作蓝楚方。回回人。先世西域人。约生活在元代中后期。据说曾任江西元帅,有军功。与元散曲家刘廷信过从甚密,常相唱和切磋,时人喻为唐代之元(稹)白(居易)。善散曲,作品大多以爱情为题材,构思奇巧,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合速嘉。该姓人员本居东北地区。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因在包头西昆都仑河右岸,又称“昆都仑召”。蒙古语称“脑木巴彦思古楞图苏木”。雍正七年(1729)始建,乾隆帝赐此名。初仅为一座小庙,经20多年陆续修建,有殿宇、楼阁23座,平房60余
明代湖广土兵、广西狼兵抗倭战役。嘉靖三十四年(1555),倭寇犯浙江。湖广保靖宣慰彭荩臣(土家族)、永顺宣慰彭翼南(土家族)率土兵(以土家、苗等民族为主力),与广西瓦氏夫人(壮族)所率狼兵合击之,大破
1821—1918伊斯兰教经师、学者。教名哈桑。河北孟村人。回族。祖居河北大厂,清中叶迁此。出生于书香门第、阿訇世家。幼承家学、熟研伊斯兰教经典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精研天文、地理、数学、哲学,擅长诗词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拉萨市东北郊。永乐七年(1409),其寨官三夺儿三竹朵尔只与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等,获赐钞、币、袭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