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叶密立”(539页)。
?—168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禄氏,以地为姓。顺治四年(1647),由笔帖式授吏部副理事官。八年(1651),授骑都尉世职。十二年(1655),擢吏部郎中,因事革世职降为员外郎。十八年(1
见“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金朝将领。女真族。纥石烈氏。原为知兴中府事。承安四年(1199)二月,代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尽受其治边方略。泰和五年(1205)九月,以河南路统军使充贺宋生日使。翌年四月,遣严整、阎忠、周秀等入襄阳,
清朝官员。原藉蒙古,隶满洲正黄旗。姓博尔济吉特氏。字景苏,号觉迟、井苏。光绪元年(1875)举人。十二年(1886),进士,累官侍讲学士、科布多参赞大臣。著有《散木居奏稿》25卷,《犬羊集》1卷续编1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西部。向属西藏地方达巴宗管辖。为西藏地方一个边防要地和交通孔道。达巴宗政府每年派人驻守。守卡人员除守卫边境外,还负责对过往商旅、羊群进行登记、检查、收税及排解纠纷、维持治安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即“嘎山”(2448页)。
见“阿兴喇嘛”(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