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
即“段廉义”(1699页)。
元代对伊斯兰教徒的称谓。为波斯语、阿拉伯语音译,又作谋速鲁蛮、没速鲁蛮、木速鲁蛮。铺速满,即今译穆斯林。元代汉文文献通常将西域各族之木速蛮称为回回。多为当时东来中国的中亚、波斯籍军士、工匠、官员、商人
书名。(前苏联)兹拉特金著。1964年莫斯科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分导言和正文两部分。导言介绍和评述俄国和西方学者在准噶尔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扼要介绍了汉文、蒙文、俄文等的准噶尔史料。正文分6章:“十五
见“兀应河卫”(110页)。
见“撒只剌河卫”(2495页)。
公元九世纪中叶西迁回鹘之一支。亦称高昌回鹘、北庭回鹘、和州回鹘、阿萨兰回鹘。其辖境东达哈密,西至库车,南抵于阗,北越天山。首府位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哈喇和卓)。国王称阿萨兰汗,意为狮子王(后改称亦都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
回族族谱名。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赛玙纂修。始修于明万历年间,由赛启皋主持纂修。原版已毁。此为重修。凡1册。分为《西宗源流》、《爵位图考》、《咸阳世系》、《五服图列》、《艺文汇集·历朝皇帝御祭、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