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社师

    清代在台湾高山族社学中任教老师。康熙朝统一台湾后,不断倡导在高山族村社办学,鼓励高山族子弟入学读书,专门聘请一些“通番语”、“熟文理”的汉人任教,教学内容多为四书五经等古籍,向高山族儿童贯输儒家思想。

  • 阿布拉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 盛昱

    ?—1899清朝宗室、学者。满洲镶白旗人。字伯熙、伯蕴,号意园。肃武亲王※豪格7世孙,协办大学士敬征孙,左副都统御史恒恩子。少聪慧,10岁作诗。光绪二年(1876)进士。授编修,历任日讲起居注官。益励

  • 迦龙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莫玉珞”,西方文献称“阿波尔”。传说其祖先与藏族祖先为兄弟,向南迁移时,因路程遥远,粮食吃完,把写上文字的牛皮也吃掉,所以至今无文字。分布在西藏自治区米林县

  • 乌素固部

    ①粟末靺鞨诸部之一。居地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东。武德(618—626)初,唐于其地置慎州管理其民,隶营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载初二年(690),唐析其民置黎州(治所无考),仍隶营州都督。万岁通天(69

  • 安德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皇庆二年(1313),世祖第九子脱欢子不答失里受封。

  • 仇池

    ①地名。因山得名,本名仇维,山上有池,故曰仇池山。又名河池、百顷、氐池、仇夷、瞿堆。在今甘肃西和县西南(一说成县西北)。因山筑城,四面壁立,峭绝险固。上有平地,方20余里,田百顷,泉99源。可引泉灌田

  • 阿鲁狄达力

    鄂伦春语音译, “鲁”亦作“路”。即雷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黑龙江省有些地区称呼与此不一,呼玛县一带曰“阿格迪达尔”,逊克县地区称附萨满体的雷神为“塔力路兰”。旧时鄂伦春人认为它是

  • 老庄

    亦称“老根子”。旧时迁徙他乡的东乡族或另辟新村的“阿恩德”(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分支对原居村庄的称谓。由于相距远、年代久,分支出去的各村寨之间来往渐疏,辈份难辨,便互称“阿哈”或

  • 四译馆

    清代职司翻译边疆各民族及部分外国贡使表文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前身为明四夷馆。初隶翰林院,由太常寺汉少卿1人统摄。下设回回、缅甸、百夷、西番、高昌、西天、八百、暹罗8馆,有序班20名、朝鲜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