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木布
参见“衮布”(2091页)。
参见“衮布”(209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额尔克卫,并说清代有额尔克山,在默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北。
见“乌古部”(332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汉代匈奴诸王之一。因统率匈奴驻于※瓯脱(匈奴语,意为“边界”)的边防军队,故称。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匈奴入扰汉边,为汉兵所败,其瓯脱王(名佚)被俘。匈奴壶衍鞮单于恐其向导汉军击匈奴,远走西北,不
见“阿史那忠”(1220页)。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世袭制的始行者。传说景颇人原处于无阶级、无压迫剥削、无世袭山官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自其始,实行山官世袭,每个山官都必须由出身于官种的人继位。有8子,除1子外,其余7子就是后来世袭山官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怀仁可汗”(1117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