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公所
见“噶厦”(2498页)。
见“噶厦”(2498页)。
①(?—1687)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车臣汗※巴布子。康熙二十年(1681),受父命携子伊勒登阿喇布坦向清朝入贡。次年,因所属巴尔呼人以牲畜及貂皮私与俄罗斯互市,清派军征俄罗斯入侵者,并命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见“稚鲁”(236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女真首领可怜哥、歹颜哈等49人来朝,明廷命设屯河、安河2卫,以可怜哥等为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其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
书名。罗福苌著于1914年,东山学社印。是我国近代最早、较全面研究西夏文字的著作。分书体、说字、文法、遗文四部分,其中关于字形偏旁的分析,对后世影响颇大。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见“萧海瓈”(1998页)。
一译歹言黄台吉,见“多罗土蛮把都儿黄台吉”(854页)。
即“梁水”(2125页)。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