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博读兑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即“兀者”(107页)。
唐代石桥诏首领。乌蛮。领有今云南大理市下关一带,为※八诏之一。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728—748年在位)之外孙。后复以女妻皮逻阁之子阁罗凤(时傍之舅)。及邆赕诏王咩罗皮被南诏所败,退居邆川(今云南洱
见“寻阁劝”(932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库车城。辖沙雅县。管领村庄190处。7驿站、7卡伦。隶阿克苏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74000余人,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回族和汉族。主要从事农业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部落名。又译特凌古特、捷连乌特。俄国人又称之为“白喀尔木克”、“山区喀尔木克”。成吉思汗时期依附蒙古。后海都叛元,为所辖。明代隶瓦刺。清代前期从属准噶尔部。主要驻牧于叶尼塞河上游至鄂毕河上游的阿尔泰山
1898—1926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字稚青。白族。云南剑川县人。自幼勤奋学习,毕业于大理省立第二中学,以语文、书法见长。1918年去广州。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冬在巴黎加入中国共
元朝将领。又名刘汉卿。哈剌鲁氏。※铁迈赤子。好读书,多结交士大夫。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随丞相伯颜攻宋,十三年,下宋都临安(今杭州),受命入宋宫,护帑藏。授忠显校尉、总把,转昭信校尉。二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