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卫
见“古贲河卫”(442页)。
见“古贲河卫”(442页)。
书名。清杨复吉撰。共5卷。初刻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因厉鹗作《辽史拾遗》时,《旧五代史》尚未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失采;对《契丹国志》、《宋元通鉴》中的资料,弃置亦多,故作者以此三书为纲,并以散
即“永丹”(634页)。
鄂伦春语音译, “鲁”亦作“路”。即雷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黑龙江省有些地区称呼与此不一,呼玛县一带曰“阿格迪达尔”,逊克县地区称附萨满体的雷神为“塔力路兰”。旧时鄂伦春人认为它是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今巩留县西北之哈什,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有矿工百人,每年产铅六七千至1万余斤。除拨运宝伊局铸钱外,余运贮惠远城供制铅丸用。六十年(1795),因生产不敷供给,复于厄鲁特营驻
①满族姓氏。又作巴雅拉、巴雅喇、摆雅喇。世居虎尔哈部。地当今黑龙江省瑷珲县沿黑龙江左岸、宁安县、东宁县、吉林珲春西及松花江下游地区。清天聪至崇德年间(1627——1643),曾向后金贡貂皮、狐皮。后编
清代蒙古地区由蒙古地方盟旗、苏木敷设的台站。又称苏木台站,以别于政府拨款和掌管的※中央台站。其经费、设备、站户由主办的盟旗、苏木自行负责。其设置是对中央台站的补充。主要是盟、旗、苏木内部的交通运输线。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
西夏建国初期与宋和议事件。西夏建国初期,为迫使宋朝承认西夏的地位,从天授礼法延祚三年至五年(1040—1042),景宗李元昊屡对宋作战,取得三川口、好水川、定川砦3大战役的胜利,给宋朝以沉重打击。西夏
赫哲语音译,意为桦皮船。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旧时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皆以其作交通和渔猎工具,然各族制作不尽相同,称呼互异,大小和消失时间也不一。赫哲族在本世纪初所用之桦皮船较
书名。又称《李蜀书》。晋常璩撰。9卷。一名《汉之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为10卷。《史通·古今正史》:“常璩撰汉书10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故有《汉之书》10卷与《蜀李书》9卷之别。流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