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卓哩克图族溃奔青海,康熙四十三年(1704)乞还牧喀尔喀,诏许之,授一等台吉。五十三年通谟克嗣,兼授札萨克。雍正二年(1724)以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卓哩克图族溃奔青海,康熙四十三年(1704)乞还牧喀尔喀,诏许之,授一等台吉。五十三年通谟克嗣,兼授札萨克。雍正二年(1724)以功封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世袭罔替。
1826—1860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宣宗※旻宁第四女。孝全成皇后生。道光二十一年(1841)十月,下嫁蒙古奈曼部台吉德穆楚札克布,其夫为额驸,袭札萨克郡王,历官御前大臣、都统。咸丰十年(186
见“忽汗河”(1487页)。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书名。又名《后藏志》,藏文名《娘曲琼》,全称《娘地上中下三区希有嘉言贤者之门》。作者多罗那他(1575—1634藏族),曾著有《印度佛教史》。此书系有关藏传佛教史之力作,专述后藏佛教史者以此书最为著称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契丹部落名。一作遂斤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悉万丹(一作万丹)部发展而来。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
见“哈烈”(1630页)。
见“也速该”(141页)。
清代抗俄勇士。鄂伦春族。世居精奇尼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抗击沙俄殖民者的侵略中,袭杀抢掠牲口的俄人,缴获器械,向清政府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