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万仁
见“尔朱兆”(579页)。
见“尔朱兆”(579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书名。又名《石城东夷哈密记》。明代大臣回族※马文升撰。汇集其所著《西征石城记》1卷、《抚安东夷记》1卷、《兴复哈密记》1卷,3篇。一记镇压固原土达满四等据石城之变的历史;二记成化间镇守辽东时,女真族建
参见“西林教案”(703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困难的人”。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一般没有水田,仅种少量旱地,缺耕畜,农具也不齐备。每年收成,一般只能维持半年左右口粮,经常得给富裕阶
1663—1729清朝将领。畲族。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字荆璞,少耕田,善骑射。得同族定海总兵蓝理器重,入伍为定海营把总。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温州镇标左营游击,以善捕海盗闻名,累有战功,升福建
?—前3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元贵靡长子。宣帝甘露三年(前51),父死继位为大昆弥,势力孤弱。冯嫽以其为汉外孙裔,上书请往镇抚。西域都护韩宣因其懦弱,请黜免,立其叔父左大将大乐。诏不允。及段会宗任
?—约1211蒙古国开国功臣、汪古部首领。又译阿剌忽失的吉惕忽里。“阿剌兀思”为名,“剔吉”、“忽里”均为官号,一说“剔吉”为突厥语“特勤”之音变;“忽里”为金官职“忽鲁”之音变,为“统数部之长”。世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庄霸食邑于勐笼。清雍正七年(1729),叭先随征有功,授土千总职。卒,侄刀阿兴降等袭土把总,传至召叭弄。
高句骊国官号。 见于《北史》等南北朝史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中之第七级,位于※“乌拙”之下,※“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新唐书》列为第三级。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