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万户1员。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源于13世纪的蒙元时期,蒙古族利用不里阿耳人在伏尔加河畔制造的皮革(俗称俄罗斯皮)做成蒙古式靴子。皮革原料主要是马皮,少数是狼皮、鱼皮等。靴头尖而上翘,靴筒高而宽大,内可套裹腿毡、毡
书名。清初康熙帝敕撰。全书4卷。记事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迄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二月。主要叙述清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经略及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书原无刻本行世,而抄本多所改易。后经何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见“浪峨”(1943页)。
即“松花江”(1295页)。
?—1641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萨克达氏,以地为氏。天命四年(1619),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败明总兵马林等于尚间崖,授骑都尉世职。征瓦尔喀,俘获甚众,晋二等轻车都尉。太宗皇太极即位,擢列十六大臣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
清代新疆城名。※“伊犁九城”之一。乾隆二十七年(1762)建于乌哈尔里克。驻绿营汉军屯镇中营。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伊犁府治,并设绥定县。今为新疆霍城县治绥定镇。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