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地名。亦作哈仔难、甲子兰、蛤仔兰等。位于台湾东北部,今称宜兰。为“三十六社土番之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民多次欲深入此地开垦,都因遭当地高山族人的反对而入垦未成。嘉庆(1796—1
地名。亦称墨竹宫、墨鲁恭噶、墨竹工卡谿等。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部拉萨河沿岸。地处交通要冲,为清代驿站要道。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墨竹工卡宗。1960年与仁青里、乌斯江等谿合并,改为墨竹工卡县。以农业为主,
?—1637明末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宣尉使安尧臣子。父死后,于天启元年十二月(1622年初)袭宣慰使职,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年幼,母奢社辉理司事。二年,在堂叔、宣慰同知安邦彦挟持下,联
西夏崇宗朝重臣。党项羌族。皇族。被尊为尚父,官太师、尚书令、知枢密院事,被封为正献王。永安元年(1098)随太后梁氏征怀德军(即平夏城,今宁夏同心南)。受崇宗命修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对政事多所进谏。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728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长子。唐开元七年(719),祖父高王大祚荣死,武艺即位。次年,唐遣使册封大武艺时封之为桂娄郡王。十四年,奉父命朝唐,留侍宿卫,唐授以武官爵衔。十六年(728),病
见“勒俄特衣”(1987页)。
一种夜间祭祖仪式。鄂伦春语音译,“阿娇如”,意为“祖先”;“都洛布尔”为“夜间祭祀”之意,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萨奉满教,相信人死后能成神,称为“阿娇如博如坎”(祖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见“阿细泼”(1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