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奉圣乐
唐代南诏国著名乐舞。异牟寻在位时(779—808)编创,经西川节度使韦皋改编。贞元十六年(800年),献给唐德宗,曾在长安皇宫麟德殿内演出,后被列为唐代14部乐舞之一。据文献记载,舞蹈者穿南诏衣,戴黑头囊,系金腰带,数十人“执羽而舞”,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伴奏乐器有筝、箜篌、五弦琵琶、笙、笛、拍板、筚篥、铙、铎、钲和铜鼓等。
唐代南诏国著名乐舞。异牟寻在位时(779—808)编创,经西川节度使韦皋改编。贞元十六年(800年),献给唐德宗,曾在长安皇宫麟德殿内演出,后被列为唐代14部乐舞之一。据文献记载,舞蹈者穿南诏衣,戴黑头囊,系金腰带,数十人“执羽而舞”,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伴奏乐器有筝、箜篌、五弦琵琶、笙、笛、拍板、筚篥、铙、铎、钲和铜鼓等。
见“阿鲁必河卫”(1238页)。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汉代地名。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为军事要冲,汉与匈奴屡战于此。东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南单于屯屠河(何),率万余骑出其地与汉军合击北匈奴。六年,汉将任尚统乌桓、鲜卑兵大败北单于逢侯于该地,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
1892—1970国民党军阀。字少云。甘肃临夏人。回族。※马福祥之子,早年毕业于兰州陆军学堂。曾任昭武军帮统。辛亥革命后,历任宁夏新军统领、袁世凯政府侍从武官、甘肃新军分统等职。1921年任第五混成旅
见“保惠城”(1682页)。
1733—1799清代文人。字敬亭,别号松堂。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次子。文人敦敏弟。因先祖阿济格争夺皇位赐死,家势败落。乾隆二十年(1755),虽以宗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
见“钦定续纂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